动态 | 商务部详解本轮中美经贸磋商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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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1

关键字: 对等降税机制化磋商农产品准入吉隆坡延期

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美国总统特朗普于5月13日至15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北京举行会晤。5月12日至13日,中美经贸团队在韩国举行经贸磋商,为两国元首会晤作了经贸领域的准备。双方就成果具体内容进行了密集磋商,取得了积极共识。商务部美大司负责人就有关经贸初步成果进行解读。

一、关于关税安排

问:此次中美双方就有关关税安排形成共识,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关税是中美经贸关系中的关键问题之一。2025年以来,中美双方围绕关税开展多轮磋商,推动“关税战”降温。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美政府依据《国际紧急权力法案》(IEEPA)加征的关税违法,此后,美国对全球众多贸易伙伴相继发起两起301调查,并表示将以新的301关税替代前期IEEPA关税。

本轮经贸磋商,中美经贸团队围绕关税问题深入沟通,就有关双边关税做出安排。中方希望美方信守承诺,未来无论以何种理由加征或替代对华关税,美对华关税水平都不能超过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的水平,并通过后续磋商,进一步取消对华有关单边关税,为双方拓展经贸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同时,双方原则同意在贸易理事会项下讨论同等规模产品对等降税框架安排,规模各为300亿美元或更多,对双方商定的彼此关注产品,有望适用最惠国税率甚至更低。这一安排落地后,不仅有利于稳定和拓展中美双边贸易,也可为全球开放合作提供有益借鉴。双方经贸团队将保持密切沟通,商定具体安排并尽快推动实施。

二、关于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

问:此次中美达成一系列经贸成果,包括同意建立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面对分歧和摩擦,平等协商是唯一正确选择。经过磋商,中美双方同意成立政府间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双方经贸团队将保持密切沟通,尽快就理事会的架构、职能、运行模式等形成具体安排。

两大理事会成立后,将为双方务实讨论贸易和投资领域彼此关切提供平台,有利于双方交流政策、拓展合作、管控分歧,推动中美双方经贸磋商由“危机式应对”转向“机制化管理”,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有效机制保障。

三、关于扩大农产品贸易

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中美在扩大双向贸易尤其是农产品贸易方面达成的共识?

答:中美农产品贸易是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需互补的共赢合作。中国是全球最重要的农产品市场,进口美国农产品可以弥补国内市场结构性供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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